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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愛了,才幸福(轉貼)/吳若權

歌壇玉女蔡依林翻唱老將林憶蓮的經典名曲《聽說愛情回來過》,唱得動人心弦、絲絲入扣。歌詞中有段內容是
:「在朋友那兒聽說,痴心的你曾找過我,我要他幫我對你隱瞞 ,只是怕見了面會更難過,我對以往的感觸那麼多,曾給我幸福的你,我依然深愛著!」 
 
餘情未了增痛苦
唱到這裡,如果歌詞中描述的男女主角能夠舊情復燃,好像也沒有什麼不妥,但繼續唱下去,就知道問題出在哪裡,歌詞的末段:「而關於你選擇了現在的她,我只能說我有些難過,我也真心真意的等過。」
原來,對方已經有人了,而自己依然深深愛著,是多麼遺憾的事。
不愛了,才幸福啊!當感情逝去之後,如果愛過心沒有跟著死掉,還留著魂魄飄蕩四周,真的是很悽慘、恐怖。我們常常誤以為分手之後餘情未了,是很浪漫的情懷,其實徒增自己的痛苦、以及對方的困擾而已。
在報上看到一則新聞,男女分手之後,本來相安無事的。某天,男方從朋友那兒知道,女方有了新的戀情,居然醋意大發,跑去她的辦公室胡鬧。事後,他道歉解釋的理由居然是:「也許,在我心底還是深深愛著妳,才會由愛生恨吧!」

絕情才算真體貼
我想起朋友K君的實例 。他結束了五年的戀情,孤單而沮喪地度過兩年的低潮,他和前女友說好,不當戀人、還是朋友。分手後的這段期間,依然留著彼此的MSN帳號,上網時看到對方在線上,偶爾還是會說聲「Hi」!直到最近他結識了新的女友,交往三個多月,感情漸漸穩定了,他在MSN跟前女友說自己有了新的對象,前女友獻上真誠的祝福後,就立刻封鎖了他的帳號。前女友說:「這樣做是為了大家好,你要在意現任女友的感受。儘管,我們很清白,知道彼此之間沒有什麼,但瓜田李下的誤會,應該避免。」
分手之後,徹底從對方的世界退出,不是絕情,而是體貼。即使,對方依然單身,沒有打擾的顧慮,還是應該嚴守感情已經結束的分際,不要糾纏不清,彼此才能夠真正地重獲自由。
 





讀後感:

看完這篇文章後很有感覺的
馬上copy下來e-mail給我信箱裡所有朋友
分手後的情人
究竟可不可以當好朋友?
以我自已的經驗來說
前任男友分手後說好聽變成好朋友
但通常不可能只有是好朋友
當有了各自的伴侶後有了爭執
第一個想要哭訴或吐苦水的
一定是前任男女朋友
工作有了困難、不愉快
第一個想要聊的
一定也是前任男女朋友
因為曾在一起那麼久
最了解的就是對方了
也不用多費口舌解釋太多
自然就能得到安慰
這樣?
誰能保證不會有擦槍走火的那一天?
誰能保證現任男女朋友心裡不會有任何感覺?
還是這樣的情形變成私下秘密進行的黑箱作業
現任男女朋友都不知道、埋在谷底?
就算現任男女朋友知道你們保持的是很單純的朋友關係
但心裡難免不會想到你們是曾經在一起過的男女朋友
心裡一定很不是滋味
以我自已小心眼對愛情有潔癖的個性來說
一定沒辦法接受
甚至成為記憶上的污點
洗也洗不掉...
我說
我的絕情不是體貼上任男友
而是體貼現任男友
為了大家好
為了現任男友的感受
避免任何的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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