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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開的大大聲
邊唱歌邊做家事
把家裡打掃的一塵不染
這是我最愛做的事...

從以前住在家裡時就是
星期天等到大家都出門了
或是把大家趕出門
沒人打擾到我
才開始做家事
家裡有兩層樓
從樓上打掃到樓下
又掃又拖
音樂大聲到我想鄰居都受不了了吧!
但是看到家裡乾乾淨淨
踩在腳底下的地板會澀到快跌倒的那種
沒半點灰塵
就算每次都打掃到手起水泡
滿身大汗的
還是非常的有成就感...

但是現在阿!
每天工作忙還身兼煮婦
要打掃變成要看心情了
已經沒有體力可以每天愛做家事
很多時候還是會被懶惰蟲說服
真的很糟糕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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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ahrabab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